條款及條件
1. 當客戶在訂單中「請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您的訂單將按照本公司的服務條款執行」欄位中表示確認時,即視為簽訂本協議的時刻。 客戶對本公司服務的實際消費也構成客戶接受本公開協議條款的證據。
接受訂單
2.1. 透過 sweet-flora 網站或網站上提供的任何其他通訊方式接受訂單。 所有資訊(價格、品種等)均為最新信息,並持續維護。
2.2. 如果客戶提供了有關訂單收件人的完整信息,並且正確指定了客戶的聯絡資訊(即下訂單時已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則訂單被視為正確且完全完成。
2.3. 只有在收到客戶 100% 的訂單費用預付款後,正確且完整完成的客戶訂單才會被接受處理、執行和交付。
2.3.1. 如果在訂單交付前 3 小時,該訂單尚未支付全額預付款,則該訂單可能會被取消或推遲到與客戶約定的其他時間。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本公司在非公司過失(相當於不作為)的情況下無法聯繫客戶,則訂單將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被取消。 如果僅收到部分付款,則訂單將暫停,直到收到訂單的全額付款。
2.3.2. 如果客戶無法或由於某種原因沒有時間支付預付款,則執行訂單的可能性和程序將與經理單獨協商。
2.4. 提供收件人的聯絡電話號碼是接受、處理和履行訂單的先決條件。 公司員工僅在緊急情況下才會聯繫他(除非客戶在訂單中另有說明)。
2.5. 訂單中必須包含鮮花。 不接受不含花卉產品(新鮮切花和室內花卉)的訂單,錯誤接受的訂單將被取消(如果訂單已付款,則退款)。 在某些情況下,只有事先與經理達成協議才能履行不含花卉產品的訂單。
2.6。 狀態為「已付款」的訂單被視為已完全完成並接受執行。
訂單處理
3.1. 每個訂單都被分配一個特定的狀態,該狀態指示訂單在給定時間處於註冊或執行的哪個階段。
3.2. 訂單狀態在營業時間內變更。 例如,如果訂單交付時間為2020年10月21日21:00,則客戶可以在2020年10月22日8:00開始查看訂單狀態。 由於工作量較大,2月14日和3月8日的訂單自執行日起48小時內狀態變更。
3.3. 如果訂單已完全完成、付款並接受處理(請參閱第 2.6 條),則將在客戶指定的交貨時間前幾個小時直接完成訂單。
3.4. 經本公司同意,客戶可以在準備訂單之前更改訂單的任何資訊部分(請參閱第 3.3 條)。 經公司書面確認後,訂單變更即視為同意。
3.5. 如果客戶提供的接收人資訊不完整、不正確或不準確,訂單的履行可能會被暫停。 在公司營業時間內重新協調這些數據後,訂單將被轉移到工作中。
履行/交付訂單
4.1. 鮮花和禮品送至全國各地
4.2. 鮮花被運送到客戶指定的任何地點:家裡、餐廳、咖啡館、醫院等。
4.3. 鮮花依照每天 08:00 至 20:00 的時間間隔(請參閱第 4.4 條)送達。
4.4. 訂單按照時段交貨。 此間隔的最短持續時間為 1 小時。 鮮花外送訂單最多可在訂單完成後 3 小時內完成。 「今天」的訂單僅在營業時間內接受。
4.5. 如果在快遞員到達時(客戶或收件人指定的時間)收件人不在,則快遞員會將訂單轉移給親戚或鄰居(住在附近的朋友、熟人等),以便進一步送貨給收件人。
4.6. 如果在快遞到達後發現客戶提供的地址資訊是錯誤的(房屋或公寓、街道號碼錯誤,如果收件人不住在或不再居住在所提供的地址),則該訂單被認為已正確且完整地完成。 您可以支付額外費用將訂單運送到同一城市的新地址。 如果客戶拒絕將訂單交付到新地址,則訂單付款將不予退還。
4.7. 本公司保留在緊急情況下聯繫收件人的權利。
若因本公司的過失導致訂單未能全部或部分完成,客戶有權要求賠償,或經與客戶協商後可盡快完成。 賠償金額不能超過訂單成本。
對於因執行客戶訂單而可能造成的直接或間接傷害/損害(包括精神),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收件人對鮮花或食物(如果包含在訂單中)過敏、雙方之間的爭吵)客戶和接收方- 訂單或其功能等)。
如果客戶支付訂單的支付服務違反協議條款或收取額外費用,本公司不對客戶(付款人)承擔責任。
客戶與本公司之間的協議自簽訂日起至服務履行期間內有效。 執行服務的時刻被視為客戶訂購的貨物交付給接收人的時刻。
公司在工作中遵循退貨政策、隱私權政策和品質政策,這些政策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公司保留在不事先警告的情況下更改網站上發布的任何資訊的權利,該權利自在網站相應頁面上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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